共抗白癜风你我同行 https://m.39.net/disease/a_6846866.html四川各院校专升本考试的成绩计算方法均有所不同。通常按照专升本综合成绩来择优录取,不仅要看专升本考试成绩,还要考察专科阶段成绩。
四川各个院校的成绩计算方式
1、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专升本综合成绩=原专科阶段课程成绩*50%+专升本考试成绩*50%+奖励附加分(不超过5分)
1.原专科阶段课程成绩计算方法:按学校教务系统中学生原专科阶段的公共类必修课程和专业类课程测得加权平均分,再乘以50%。
2.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50%。
2、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专升本总成绩:专科阶段第一至四学期所有必修课成绩占40%,本次专业考试成绩占60%
3、四川轻化工大学
专升本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平均成绩30%+奖励加分
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考试三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
4、成都大学
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升本”拟录取名单(拟录取成都大学学生“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分,总成绩相同者,按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成绩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5、西南科技大学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平均分”×60%+“综合评价”×40%
“综合评价”满分分,由学生学业、能力素质和奖励处罚等三方面构成,具体评价细则按《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评分办法》()执行。
6、四川师范大学按“专升本”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课平均成绩计算“专升本”选拔考试总成绩并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学生,三门基础课分数高的排名在前。
专业课考试成绩用选送院校确定的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五年一贯制学生采用大专阶段前三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替代。
7、成都理工大学
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和专升本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百分制计。其中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占30%,专升本考试成绩占70%。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由考生所在学院按相关规定以百分制评定并负责公示与解释。专升本考试成绩为参加考试的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8、西华师范大学
专升本选拔总成绩=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0.3+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0.7+附加分(不超过2分)
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大学英语》成绩×0.3+《大学计算机基础》成绩×0.3+《大学语文》(或《大学数学》)成绩×0.4。
9、成都中医药大学按选拔考试成绩占70%和学业成绩(百分制)占30%的原则计算总成绩。(如总分相同,按照选拔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选拔考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英语、计算机基础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10、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根据报考志愿分专业按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按专业录取时,当考生的专升本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的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综合科目考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11、宜宾学院
学生参加本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后,按选拔考试平均成绩的80%,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的20%,形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加上学生平时的获奖加分形成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本专业必修课程成绩之和/本专业必修课程门数)*20%+(选拔考试成绩之和/3)*80%+所得加分
12、西昌学院
专升本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成绩*25%+加分项
“专科阶段成绩”指考生在各选送学校教务系统录入的前五期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成绩(补考、重修专业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总分不超过分(以百分计)。
专升本考试卷面成绩总分低于分,不予录取。
13、四川民族学院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50%+专科阶段前5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50%。
专科阶段前5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前五学期学业综合认定科目成绩之和/认定科目数。
14、四川旅游学院
“专升本”考试成绩=《大学英语》考试成绩×0.3+《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0.3+《专业综合》考试成绩×0.4。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0.5+“专升本”考试成绩×0.5+附加分。
15、四川文理学院
总成绩构成及计算办法如下:
普通类:前五学期各科综合成绩占5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成绩10%;选拔考试成绩占40%。
艺体类:前五学期各科综合成绩占6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成绩占10%;选拔考试成绩占30%。
16、成都体育学院考生“专升本”总成绩为基础课考试总成绩和选送院校所提交的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之和。
17、成都工业学院考生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30%+奖励加分
(1)“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专升本”考试3门科目成绩之和/3
(2)专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学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成绩总和/学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数量
(如学生某必修课程经过补考或重修通过,则该门课程成绩统一按60分计算。)
(3)奖励加分=各奖励加分项总和
各项加分总和最高不超过10分。
18、成都师范学院专升本综合成绩=(笔试总分+奖励及荣誉加分)÷3×70%+前五学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30%
19、绵阳师范学院“专升本”综合成绩构成:专科阶段在校成绩占40%,选拔考试成绩占60%,合计构成总成绩。
校内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对应的分数)×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
对口高职院校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分)×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
20、阿坝师范学院
学生总成绩%=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40%+专升本考试成绩60%(按照加分政策在相应部分完成加分)。
其中,专升本考试成绩=大学英语30%+计算机基础30%+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40%,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平均分。
21、四川传媒学院
各专业考试科目共三门,每门一百分,总分为三百分。根据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考试成绩相同者按照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平均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
22、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1-5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0.5+“专升本”考试成绩×0.5+附加分
“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专升本”考试成绩=《大学英语》×0.6+《大学语文》×0.2+《计算机基础》×0.2
2.其他专业:
“专升本”考试成绩=《专业综合》×0.6+《大学语文(英语)》×0.2+《计算机基础》×0.2
23、绵阳城市学院
考试选拔综合成绩=考试成绩评分(三科平均成绩)×40%+学习成绩评分(学业平均成绩)×40%+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前两学年平均分)×20%。
24、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专升本总成绩=专升本笔试平均成绩*40%+专升本面试成绩*30%+专科阶段成绩*30%
25、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升本”考试成绩/3)*0.6+平时成绩*0.4;
“专升本”考试成绩=专升本考试三科的总和;
平时成绩=加权学分成绩=(课程有效成绩*学分)的总和/学分总和。
年四川各招生院校加分项
1、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1)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等特别优秀的学院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5分。
(2)专科在读期间,CET-4/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或在各类国家级、省级学科专业竞赛或文体类竞赛中获奖,按情况给予奖励分。
2、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1)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总平均分中+3分
(2)获市级人民政府奖励,总平均分+1分
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最高。
3、四川轻化工大学
(1)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4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4分(以上两者不重复计算)
(3)
三项中只按最高一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4、西华师范大学
(1)获得市(州)人民政府奖励加1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加2分
5、宜宾学院
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
(1)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及公共应用能力加分
同时获得以上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
(2)获得授权专利证书加分
(3)获得政府表彰加分
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加4分。
6、西昌学院
(1)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加5分;
(2)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加5分;
(3)获市(地级市)、州级人民政府奖励,加3分;
(4)获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加1分
(各类奖励分项目多次获奖只计1项,以最高分计,综合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7、四川旅游学院
(1)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2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2分
(最多加2分,不累加)。
8、成都工业学院
各项加分总和最高不超过10分。
(1)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排名第一)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给予奖励分3分;以上两者同时获得者,不重复计算。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以考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公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奖励分。项目1、项目2、项目3、项目4奖励分值可同时获得;多次获得同一项奖励项目,分值可累计。
(3)
(4)
(5)若参加部分竞赛项目并获得奖励证书,则按照:国家级金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国家级银奖(国家级二等奖)2分,国家级铜奖(国家级三等奖)1分给与奖励加分。
(6)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奖励证书,则按照:国家级金奖(国家级一等奖)5分,国家级银奖(国家级二等奖)3分,国家级铜奖(国家级三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1分给与奖励加分。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只记一次,不重复加分。
9、成都师范学院
(1)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5分
(2)或“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5分
10、绵阳师范学院
(1)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
(2)获得市、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市级人民政府奖励,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高限)。
11、阿坝师范学院
(1)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总成绩加2分;
(2)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总成绩加3分;
(3)由学校统一派送的凉山州支教学生,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加3分。
以上所有加分项限加分一项。
12、乐山师范学院
(1)获学科竞赛奖: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项,国家级二等奖加1.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1分/项,省级二等奖加0.5分/项。比赛获奖需排名第一,国家级学科竞赛奖是指教育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竞赛榜单项目、省级学科竞赛奖是指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榜单项目,赛事设有特等奖的项目,特等奖视为一等奖,以此类推,优秀奖不纳入加分项目。
(2)论文发表:北大或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加1.5分/篇,一般公开刊物加0.5分/篇。论文作者需排名第一,发表论文与本专业密切相关,存在学术不端及查重率超过30%的不予加分,加分论文不包含论文集作品。
(3)CET-6达分及以上者加1.5分,CET-4达分及以上者加1分。
注:申请加分的所有证书或论文截止时间为年3月11日,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13、成都医学院
(1)荣誉奖: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等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5分,获市(州)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3分;
(2)竞赛奖:获国家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5分,获国家级学会及省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3分;
(3)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分的加2分。
以上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14、川北医学院
(1)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5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5分
15、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CET6(外语类专业学生)、CET4(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合格、获得国家或省级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可加1.5分,同时具备多种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16、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专升本”专项加分对照表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学术成果、竞赛成果等,专项加分最高为10分。